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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公告事关沧州造纸厂区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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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公告

沧州市兴达土石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因原造纸厂区域房屋征收,你单位作为被征收人未在通知签约期限内与我办签定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新华区人民*府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沧新*征补6号),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十日内,到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联系)领取补偿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年8月8日

来源:新华区*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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