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镇非私单位人年均工资38658元
本报5月21日讯(张秀娟)省统计局今天发布数据,去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8658元,与2011年的35309元相比,增加了3349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542元,比上年增加3569元。扣除物价因素,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6%。
分设区市看,全省有3个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4万元,分别是唐山45232元、廊坊45061元、秦皇岛44016元。沧州、石家庄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39071元和39000元。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排在第6位到第11位的分别是承德36761元、邯郸36669元、邢台35405元、张家口34737元、保定34027元、衡水32390元。衡水与唐山相差12842元,差距比上年缩小60元。
分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看,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行业有8个。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中,采矿业62061元,金融业60304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58892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中,农、林、牧、渔业13669元,住宿和餐饮业25645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686元。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4.54:1,比2011年的4.61:1差距有所缩小。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股份合作的年平均工资最高,为47555元;其次为股份有限公司,为40865元;第三位是外商投资为40319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集体单位,为28597元。
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5158元,与2011年的21729元相比,增加了3429元,增长15.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7%。各设区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均达到2万元以上。最低与最高平均工资相差6652元,差距比上年扩大6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