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凡有空缺编制的,按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公开招考、选聘等方式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毕业生
■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的比例和数量逐年增加
■力争到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
本报讯(河北张淑会)为切实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日前,我省按照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实际下发有关意见,要求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毕业生接收工作。《意见》指出,各级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要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各市、县(市、区)要严格清理所属教育机构的不合格教师和混岗占编人员,凡有空缺编制的,按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公开招考、选聘等方式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对因生源减少造成的编制不均衡,经设区市编制部门批准,可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调整使用。各用人单位不得设定针对不同类别本科毕业生的歧视性规定。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要做好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求信息征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疏通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渠道。各地要对近年来本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接收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针对在贯彻落实相关*策措施方面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切实疏通毕业生到这些单位就业的渠道。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及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并在户籍管理等方面提供便利,有关代理费用由同级财*补贴。
围绕重点建设工程开展“一对一”引才服务。围绕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做好推荐、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紧紧围绕我省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开展“一对一”的引才服务,根据企业需要举办形式多样的专场人才招聘会。积极促进各大中专学校与重点工程和项目在人才培养上全面对接,扩大学校为企业订单培养毕业生规模。要逐步探索建立为重点工程和项目提供所需毕业生的定期化、规范化、规模化服务机制。
选拔公务员优先录用在基层工作毕业生。认真落实选拔公务员和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录用在基层工作毕业生的比例要求和优惠*策,确保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的比例和数量逐年增加。实施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就业的配套*策,认真落实关于县乡**机关、各类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人员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的倾斜*策。
尚未就业毕业生可获见习岗位和免费见习培训。抓好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特别是抓好重大工程和项目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为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和免费见习培训。在国家、省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毕业生生活补贴,由省财*和见习单位按规定予以支付。今年力争建设2个国家级毕业生见习基地,15个省级毕业生见习基地。
改进完善毕业生招聘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积极举办小型化的、具有较强专业性和针对性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各级*府组织的面向毕业生的人才供需洽谈会,免收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费用,所需费用由举办主体同级财*承担。严禁以营利为目的的毕业生招聘活动,坚决查处以招聘为名欺诈毕业生的不法行为。
筹建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抓紧筹建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实现省内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互联互通,并与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联通,尽快形成毕业生就业服务络体系。逐步加大络招聘的工作力度,引导、鼓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络实现双向选择。
实行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各地要为毕业生提供*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等多种服务。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各市、县(市、区)人事部门要摸清底数,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并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9月1日后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的失业登记制度。力争到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做好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对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毕业生,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策和社会保险补贴*策等就业援助*策。各地*府人事部门要建立本地家庭困难毕业生数据库,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城镇特困职工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实行重点推荐,免费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实行保底就业。
实施毕业生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双证书”制度。各高校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变化,主动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要改革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模式,推广按专业类招生改革,突出素质教育和能力拓展,加强学生的实习实训。高职专科学校要加大和用人单位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力度,扩大订单培养毕业生的范围,加快就业实践实训基地建设,注重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大力实施毕业生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就业率连年偏低的学校和专业将暂停招生或减少招生。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定期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今后,在确定教育事业发展规模、调整院校设置和学科专业结构等工作中,要将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重要依据或评估指标。对就业率连年偏低的学校和专业,要暂停招生或减少招生,同时相应减少财*对该校的投入。
就业指导人员今年起将纳入职称管理范围。各高校要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尽快建立健全就业工作体系,完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要把劳动法规、就业指导、职业道德内容纳入教学计划,通过开设相应课程和讲座等形式,帮助毕业生掌握就业*策,了解就业信息,转变就业观念。加快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从今年开始将就业指导人员纳入职称管理范围。
《意见》最后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要参照省的做法,建立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全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整合各种促进就业的资源,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有力保证。各级*府要加大投入,安排适当资金用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高校要每年划拨学费的1%,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