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偷税问题分析
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把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列为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是相对中小型超市而言的,数据表明一家大型超市的销售额等于30-35家中小型超市 。 一、 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的发展 进入21世纪,零售业中的大型连锁公司已经成为全球销售规模最大的公司,它也是全球财富聚集最快的一个行业 。零售业现代最大的热点就是连锁经营,连锁经营成为经济增长最快的经济形态之一,成功的零售企业主要是连锁企业。连锁成为生产商/供货商最重要的销售终端。外资商业巨头进入国内零售业市场的都是采用连锁经营形式,中国的零售业已经真真切切地进入了连锁时代。 连锁经营和大型商业经营成为必然趋势,商品经营也从家电连锁或百货连锁逐步变成百货、家电联合经营的大卖场、大型连锁超市。连锁业种已经发展到60多种,包括零售、餐饮、服务,像眼镜、医药、药材、烟糖食品、农资、家用电器、音像制品、建材、假日旅馆等领域也都涌现出了一批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影响的连锁企业,并且发展态势良好。
1、大型超市已成为零售业的第一主力。 近几年来,中国的超级市场发展主要集中在大型超市方面,可以十分清晰地看到大型超市将占取中国未来零售业的制高点,成为零售业的第一主力。 2、超级市场从传统食品超市起步直至发展到大型超市时,才真正成为一次性购足的商店,正是由于大型超市在满足消费者一次性购足上的经营策略和经营模式的差异,及在选择目标顾客上的差异,从而形成了大型超市的各种业态模式。
3、大卖场这种大型超市模式在商品和服务结构上向购物中心靠拢。它的典型代表是法国的家乐福,沃尔玛自深圳洪湖店后,也基本上采取了大卖场的模式,法资的欧尚、泰资的易初莲花、台资的好又多、乐购,包括国内的大部分大型超市同样采取的是这种模式。可以说,大卖场在中国的市场发展潜力极大,从国际商业的发展实际来看,消费者在一般的生活消费品享受上的低价化并趋向于经常化,在流通上是得益于大卖场等超级市场的发展。 在多数国家主要的零售市场萎靡徘徊的时候,我国的消费品市场增长速度超过了大多数其他的国家。中国的快速消费品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开发潜力。在我市,继济南五星百货进驻以来,国美电器、苏宁电器、大商电器、百货会员等知名企业纷纷进驻,打破了百货大楼一枝独秀,称霸商业市场龙头地位几十年的格局。 二、 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偷税的成因 1、激烈的市场竞争 商品越来越丰富,商品价格越来越低,同时中国零售市场的成本在逐渐增加。由于零售点数量的增长快,单店的销售额正在滑坡。对于零售商来说这意味着他们需要花更多的努力吸引消费者来某个零售店进行消费、并且变成他们忠诚的客户。 要想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获得最大利润,谋取不正当利益成为可能。 2、受利益的驱使 目前商业促销五花八门,利润却越来越小,家电经营从原来的10%以上毛利下降到目前的2%左右,服装、首饰、化装品也由于商场的大酬宾、赠送礼品、打折活动变得利润大幅降低。 大卖场、商业连锁经营依靠的大批量进货来降低进货成本,而连锁门店经营的成本在提高,员工的福利在增加、商业设施的装修越来越多,同时在商家选择客户的同时,更多的是顾客选择商家。 很多商家把税金作为一种费用对待,降低费用增加收益成不法商家谋取超额利润的普遍做法。 3、*策的二元化造成很多制度上的缺陷。 增值税涵盖的领域还不够广泛,非专用发票抵扣凭证四小票抵扣进项税额涉及范围广。在发票管理上,用于抵税的非专用发票管理十分不规范,没有实现普通发票比对稽核,使虚开普通发票顺利抵扣税款,大头小尾开票得不到监督。 资金结算制度不严格,纳税人多头开户,大额现金结算,坐支现金问题无人过问,给纳税人隐匿收入,掩盖其真实交易提供了便利。 4、税收管理的不到位 虽然推行税收专管员制度多年,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淡化责任,疏于管理 的问题。特别是面对五花八门的商业促销,税务管理没有明确的*策依据,同时税务人员普遍缺乏商业管理知识,税收专管员业务素质不高;以及国税、地税对纳税人的双重管理,客观上造成了税收管理不到位。 5、对大型商业连锁超市偷税行为打击不力 税务稽查作为税务最后一道防线,受各种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对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商业企业、超市检查面偏小,对五花八门的商业营销了解甚少,没有能够有效地遏止偷税行为的发生。 三、当前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偷税的主要手法 大型商场、连锁超市一般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或外资企业所得税等。 增值税纳税行为是否规范,主要是检查销项税额是否及时足额,如价外费用、代垫费用、视同销售,销售时限;检查进项税额是否真实合法,如专用发票、四小票的抵扣,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虚开、代开发票。 检查消费税是否将应税消费品的全部价款申报纳税,销售数量是否准确和适用税率问题。 检查企业所得税(包括外资企业所得税)主要是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包括视同销售,特殊销售、价外费用等;检查准予扣除项目包括允许扣除的项目、限额扣除项目、不得扣除项目。 (一)增值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销项税额 1、发生视同销售行为不做销售处理。有些商业企业、超市发生视同销售行为,如对顾客免费发放赠品或将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个人用于消费,应计提销项税额,不提税金;同时,企业以货抵债、赞助、捐赠、广告等支出不视同销售计提税金进行偷税,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水平。 2、特殊销售方式少记销售额。目前在商业企业中主要有折扣、以旧换新、还本销售、以物易物等特殊销售行为。很多商业企业在账务处理上想方设法少记或不记销售收入。例如:以旧换新销售不记折价款;还本销售扣减还本支出;以物易物不作购销处理;虚记折扣额等等。 3、有些商业企业对不需要发票入账的单位和个人购买者开收款收据,收入不入账。虽然税务机关为大型商业企业、连锁超市安装了防伪税控设备,但是商家以成本高为理由,减少使用的范围,或减少使用的次数,如只对连锁超市中的大型店铺安装使用,或只在白天营业时使用税控收款机,其余时间使用微机打印收据销售。 4、不按规定销售期限结转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有的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后,未收到货款或未全部收到货款,不及时结转收入,不计提销项税;有的企业代销商品已实现销售,而隐瞒销售收入偷逃税款;有的企业为逃避税收监控,大搞现金交易达到偷税目的;有的企业以货易货或抵顶货款换回的货物出售后不作销售,直接冲减往来帐户,少计销项税额进行偷税。 5、擅自以红字普通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有的企业销售商品时,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退货等情况时,以红字普通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原开出的发票未收回,也无对方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回折让证明单等有效证明;还有的企业销售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退货时开具专用发票冲减收入和销项税,原专用发票未收回,也无对方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折让证明单等有效证明。 进项税额 1、收到厂方各种形式的返利不进项税额转出。有的商业企业与生产厂家签订销售合同,按销售规模返利,即企业从厂方购进并销售产品后,厂方按合同规定给企业一定比例的返利。商业企业为获取返利,以购进价或稍高于购进价的价格销售商品,使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接近相等,应缴增值税额很小;收到厂家返利时直接记入利润,不计增值税。 2、使用不符合规定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废旧物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有的企业收购的初级农产品或废旧物资,很少是直接从农民或个人手中收购,大部分是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却擅自开具收购发票抵扣税款,存在企业多开或虚开收购发票多扣税问题。 3、关联企业通过虚开发票,调剂应纳税额。有些企业下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一般纳税人)之间没有发生购销业务,而相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调剂应纳税额。如甲分公司本月底给乙分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分公司抵扣了税款,而甲分公司到下一月或更长的时间才记提销项税,有的则根本不计销项税。这样两个分公司月底汇总到总公司的应缴税金就失真,从而达到利用时间差来调剂当月应缴增值税额的目的。 4、进货退回只冲减库存不转出进项税。有些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特别是实行售价核算的商业企业购进商品时,已抵扣进项税,而发生退货时,却只冲减库存商品,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5、利用运输专业发票抵扣税款偷税。有的企业在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时,让承运单位多开运输发票,或者根本就没有货物购销,购买假运输发票抵扣税款;有的企业取得的运输发票票面填写很不规范,有的只填托运单位和运费金额,其他项目一概未填,有的只填 包车 和运费金额,全部抵扣进项税;有的企业凭本单位非独立核算的车队通过交通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 (二)消费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少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少交销售税。 现在商场征收消费税的品种主要是金银首饰、铂金首饰。收款机为应纳消费税的商品配置专门的货号,有个别商家为了少纳消费税故意输入同价值的其他货号。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本性支出列费用,如购买的收款机、手机等作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计入费用,申报税前扣除。 2、商场装修费一次列费用,没有分期摊销。装修费没有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而是直接计当期费用申报税前扣除。 3、各种工资性补贴列管理费用,如加班费,交通补贴、误餐补贴列营业费用。 4、业务招待费列会议费,会议费支出取得不具备会议条件的餐馆发票或没有会议说明。 5、预提费用期末余额长期挂帐,没有纳税调整。 6、购会员卡优惠不符合销售折扣的规定,直接增加营业成本。 7、支付广告费不符合税前扣除的规定。 8、取得不合格发票列费用列费用。 (四)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内资企业所得税相同。 三、 大型商业企业、连锁超市税收检查方法 1、 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分析疑点 首先检查人员要熟悉商业营销知识,了解现代商业经营模式,以及现在国内外商业经营的最新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商家发布的各种信息;到因特收集纳税人股市披露的信息或企业站发布的信息。如(002024)苏宁电器、(600694)大商股份既是上市公司,又有企业站。我们通过这些络资源,熟悉企业的经营模式,寻找对我们的检查有价值的东西,而这些信息是其他方法无法获得的有用信息。 2、收集整理纳税人近年来的税务申报资料,了解登记信息中的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设置;分析收入、税金的变动和收入、成本费用的变化;分析企业历年税收缴纳情况,掌握企业税收变动原因。 结合近年来纳税评估、宏观税负分析、税收预警分析等指标,综合审查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要注意结合地税申报资料综合分析。 3、了解纳税人关联交易的情况,从中分析企业物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动向,特别是企业内部不在同一县区相互转移货物用于销售的情形,是否视同销售处理,以及关联企业进销存情况。 4、了解纳税人历年接受检查情况,将检查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地分析,找出企业税收违法行为的特点,以便有的放矢的检查。收集整理现行关于商业企业的税收*策,收集整理最新的商业检查案例结合商业经营知识制作培训讲义,专门培训检查人员。 5、为了提高检查工作效率,在到企业检查之前,检查人员应该根据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的资料,对纳税人各税的缴纳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并在分析过程中发现问题,找出线索或疑点,对企业进行有目的、针对性的检查。 6、明确检查人员分工,根据检查年度或检查税种划分小组,如增值税分为进项、销项、发票,企业所得税分为收入、扣除项目等内容。 7、和纳税人座谈基本情况,熟悉经营情况 了解商场或超市的规模,主要地点分布;连锁经营情况,有多少连锁店;每个店采用什么销售方式;有多少自营商品,有多少代销商品;该公司市场占有率,销售客户群;结算方式是什么;购进货物有多少能取得发票,有多少柜组容易出现发票问题;了解货物购入的主要情况,与厂家如何结算返利等。可以根据座谈情况,结合购销合同确认业务的真实性。 熟悉纳税人分支机构和经营的特点,多大经营面积,多少是自有固定资产,多少租赁固定资产;最近几年有什么重大事件,是否对税收有重大影响。
8、实地检查与帐务检查相结合 对主要经营场所观察经营的主要商品,了解与大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全面核查纳税人应税货物和其他财产,检查货物运输情况,弄清企业货物流动的具体情况和细节。 注重延伸检查,克服就帐论帐的局限性,重视非财务资料的检查分析。首先对帐内的记录作认真的对比分析,如全面比对进销数量,核实每笔资金的来龙去脉,及时发现问题;第二要关注帐簿以外的信息,广泛收集一切有用的信息,如纳税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计划、会议记录;生产经营活动阶段性分析报告;企业所面对的客户情况;以及企业的工资奖励情况等。这样通过全面分析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重大疑点,有目的有选择地对外调查或发票协查,就能充分掌握纳税人的真实经营情况。 9、大型商业企业、超市普遍采用先进的过程控制管理系统,我们应了解其税控收款机的使用情况,提取数据比对分析。了解财务软件的使用,财务软件和业务系统的连接,分析销售系统中退货、折让等信息,结合纳税申报全面分析纳税情况。 10、通过各种方法综合分析纳税人的销售利润的变动,采集同行业的大型商业企业、连锁超市的销售利润,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联系性检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梁宪峰)